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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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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19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管理人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的告知函》,重整投资人正式报名已于2022年5月15日17:00截止,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1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向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鉴于意向投资人后续尚需缴纳竞选保证金、提交竞选文件及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故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股份 16,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轮候冻结,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前述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精功集团于 2019 年9月6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9月17日,精功集团收到柯桥法院(2019)浙 0603 破申26号的《民事裁定书》,柯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0年3月12日,柯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了(2019)浙 0603破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8月14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精功集团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 14,915.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意向投资人尽调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至5月15日17时止;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向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5、2020-014、2020-035、2021-019、2021-025、2022-001)。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正式报名已于2022年5月15日17:00截止,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1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8层2801室,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大股东为方朝阳,持股比例39.025%。

  方朝阳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持股比例2.0958%,市场主体登记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76.25%股权)股权,持股比例9.38%。

  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推进后续竞选工作,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向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同时按照要求编制并提交竞选文件,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竞选文件进行评议,最终重整投资人将由评选委员会评议确定。鉴于意向投资人后续尚需缴纳竞选保证金、提交竞选文件及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故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人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进程,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纳入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包含了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仍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在报名期内有1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但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向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鉴于意向投资人后续尚需缴纳竞选保证金、提交竞选文件及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故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其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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