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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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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湖股份”)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中,大湖股份于2022年4月披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885,851元,实际已于2022年1月收到,并已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7)。现将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中的内容调整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4月29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281,481.30元(未经审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

  ■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4月29日收到的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281,481.30元,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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