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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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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41,20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5月19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以及达成,确定以2021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89,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7.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为23.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400股,激励对象由40人调整为38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00股调整为300,600股。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导致,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9. 2022年3月25日,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0.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除因离职的6名对象需回购注销外,其余33名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以解锁,解锁数量44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1,589,600股的0.2730%。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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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达成,除因离职的6名对象需回购注销外,其余33名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以解锁,解锁数量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0%,共441,200股。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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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解锁不包含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公司将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8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19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41,200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将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及备查附件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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