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3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评估报告加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10个议案。

  按照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化工”)位于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境内盘江民爆辅助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使用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评估值为13,329.78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1年9月16日盘江化工与盘江民爆签署了《关于盘江民爆辅助区之资产转让协议》。相关评估结果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的评估备案。

  因本次收购使用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有效期,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22)第035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3,343.39万元,不低于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具体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评估报告。

  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作价。标的资产的作价仍以经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

  关联董事:安胜杰、张毅、李广成、郭建全、侯鸿翔、饶玉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公司2022年股份回购注销进展及对中国证监会问询的回复情况,公司编制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相关修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联董事:安胜杰、张毅、李广成、郭建全、侯鸿翔、饶玉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集团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5%(含5%),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年(7亿元×5%)。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1)

  关联董事:安胜杰、张毅、李广成、郭建全、侯鸿翔、饶玉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3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评估报告加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10个议案。

  按照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化工”)位于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境内盘江民爆辅助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使用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评估值为13,329.78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1年9月16日盘江化工与盘江民爆签署了《关于盘江民爆辅助区之资产转让协议》。相关评估结果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的评估备案。

  因本次收购使用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有效期,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22)第035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3,343.39万元,不低于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具体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评估报告。

  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作价。标的资产的作价仍以经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113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公司2022年股份回购注销进展及对中国证监会问询的回复情况,公司编制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相关修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4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联合”或“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因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更正,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8日和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修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4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5%(含5%),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年(7亿元×5%)。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安胜杰、张毅、李广成、郭建全、侯鸿翔、饶玉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按照管理权限,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胜杰

  注册资本:29,318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九八加油站经营)、汽车配件销售。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4,749万元,净资产:593,5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041万元,净利润:7,24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利久联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保利久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经查询,保利久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款项主要来源于保利久联发行的债券、银行贷款等,保利久联的融资综合资金成本约为5%,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借款年利率不超过5%计算,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借款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年;

  (二)借款用途: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

  (三)借款期限: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借款年利率:不超过5%(含5%);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是为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控股股东保利久联的实际融资成本及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保利久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894.1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利率为保利久联的实际融资成本且与市场价相符,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借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