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交易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议案》,鉴于公司未在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承诺期限内完成“F3餐厅”产权证书办理工作,中国电子申请承诺延期履行,承诺期限由2022年3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新承诺替代经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旧承诺,其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不变。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周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周二)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股份2,148,502,1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3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138,121,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0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10,380,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92%。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1,274,177,784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874,324,37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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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雪、孙钻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