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赛思”)目前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达到100.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普利赛思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普利赛思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普利赛思持有公司股份74,009,208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74,009,208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74,009,20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

  三、其他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除向公司现任董、监事发放津贴外)、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和关联担保等事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普利赛思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再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