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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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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
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

  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谢凡先生、陈东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凡先生、陈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谢凡先生、陈东东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补选新任董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谢凡先生、陈东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日常经营,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9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谢凡先生的辞职报告。谢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谢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任琥先生的辞职报告.任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一职,任琥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补选新任监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四、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补选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为董事(简历见附件),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王永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陈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谢凡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由于谢凡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因此,当且仅当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后,其监事任职提名方能生效,如果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谢凡先生监事任职提名自始无效。

  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离职实际原因与披露一致,对公司无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总经理、董事候选人王永超先生简历

  王永超,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优才计划境外居留权,曾就读暨南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4年工作至今,工作及投资涉足电信高科技、移动互联网、线下教育、智慧交通、医药大健康、生物科技、现代化农业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1994年至2002年任广州新太集团新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广州新嵘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广州盈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国手游CMGE联合创始人/CEO/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至今为自由投资人。

  王永超先生持有公司1.37%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财务负责人、董事候选人陈林先生简历

  陈林,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电子商务专业。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担任个人业务柜员/零售客户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9月,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公司信贷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在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合伙人,主要负责上市公司产业基金和并购业务,熟悉定增、并购和基金运作以及参与华英农业定向增发和产业基金、千叶药包PE投资、海南海药定向增发。2019年4月至今,在深圳鑫根鹏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合伙人,主要负责新能源、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的投资以及基金所投项目的投后管理。

  陈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谢凡先生简历

  谢凡,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咸宁技术学院,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典邦柔性电路有限公司行政报关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兼任北京缔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光明新区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北云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谢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徐明华先生、张红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补选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为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王永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陈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谢凡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由于谢凡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因此,当且仅当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后,其监事任职提名方能生效,如果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谢凡先生监事任职提名自始无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离职实际原因与披露一致,对公司无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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