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2—02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1,453,547,212股,占公司对外发行总股本的57.31%。上述五家法人股东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6时00分期间通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网络方式召开(非现场、不直播),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目前,由破产清算管理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正在对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除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该所已完成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无异议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终尚需公司董事会提交撤销申请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决定。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1,453,547,212股,占公司对外发行总股本的57.31%。上述五家法人股东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6时00分期间通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网络方式召开(非现场、不直播),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目前,由破产清算管理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正在对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除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五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