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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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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起,调低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调整方案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将由原0.33%降低至0.16%,年托管费率由原0.10%降低至0.05%。

  二、法律文件的修订

  (1)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进行修改。

  (2)根据上述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也进行了如下修改:

  ■

  ■

  三、重要提示

  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5月10日起生效。本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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