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就推进拉萨啤酒大额应收款项解决等有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协商进程中如涉及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4、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4月27日发布了《关于股票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股票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期公共传媒有关于上述相关内容的报道。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