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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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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3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4:2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5,220,834,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8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597,522,3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23,312,2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6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代行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18,877,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1,5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7,970,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22%;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4%;弃权1,52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9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18,903,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7,996,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6%;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4%;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18,647,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1%;反对68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7,740,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47%;反对6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3%;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20,393,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9,486,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51%;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4%;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220,314,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9,407,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0%;反对5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5%;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218,924,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4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8,017,3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84%;反对4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6%;弃权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2022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5,220,393,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9,486,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51%;反对4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4%;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8,647,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1%;反对66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1,5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7,740,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47%;反对66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4%;弃权1,5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7,009,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7%;反对3,791,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6,102,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42%;反对3,791,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75%;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表决结果:吴英红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20,02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7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9,114,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84%;反对7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3%;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7,009,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7%;反对3,791,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6,102,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42%;反对3,791,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75%;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表决结果:谢玉先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周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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