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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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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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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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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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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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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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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公司的联营公司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州水务”)决定将其注册资本金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为切实参与河南省供排水市场,深化与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的合作,公司决定按持有中州水务股权比例(20%)出资12,565.26万元参与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州水务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12,565.26万元,中州水务已完成增资及股权变更的登记备案工作。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渝南自来水”)于2021年12月与重庆南城水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以8,501.47万元收购了重庆南城水务有限公司的先锋水厂相关资产。先锋水厂设计产能5万立方米/日,供水服务区域供水包括重庆市巴南区融汇片区、先锋片区、新屋片区、红光片区、花溪工业园区、重庆理工大学、建设厂、花溪村。本次收购完成后,原先锋水厂供水区域将由渝南自来水接管覆盖。截至报告期末,渝南自来水已按照交易协议完成先锋水厂相关资产接收工作,并已支付收购款项5,951.029万元。

  3.为拓展重庆非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业务,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整体竞争实力,公司决定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环保集团”)共同组建排水管网公司,参与重庆市非中心城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21-047))。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长江环保集团共同设立重庆水务集团排水管网有限公司,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分别持股60%、4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600万元,长江环保集团尚未按股权比例出资。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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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屈文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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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屈文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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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屈文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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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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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吕祥红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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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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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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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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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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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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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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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诗、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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