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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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守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葛树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马忠峙先生,副总经理高建国先生、李国锋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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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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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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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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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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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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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43,291,189.06元,减去按照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26,493,678.37元之后,2021年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716,797,510.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6,418,558.63元,减去派发2020年度现金分红711,071,963.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2,144,105.7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2.93%。
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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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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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负责人2021年度绩效年薪及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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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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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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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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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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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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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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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岳晓峰 武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