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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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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22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9)。

  202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增加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披露日,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3,27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公司董事会认为,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2-16关联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4月28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称一级提案,股东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或一级提案与二级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4月2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拟向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投资”)出售其持有的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钧达”)100%股权、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苏”)100%股权、钧达股份持有的除苏州钧达和海南新苏的股权外与汽车饰件业务相关的资产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披露相关公告之日(2022年1月10日)前6个月至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2022年3月14日)止,即2021年7月11日至2022年3月14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方股份转让

  2021年7月16日,本次交易对方杨氏投资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产投”)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锦迪科技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4,769,231股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4%) 转让给上饶产投;杨氏投资将其所持的上市公司3,971,7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股份转让给上饶产投,将其所持的上市公司6,627,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转让给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展宏”)。

  2021 年 10 月 11 日,杨氏投资向上饶展宏转让股份事宜完成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1 年 12 月 14 日,锦迪科技及杨氏投资向上饶产投转让股份事宜完成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述股份转让以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展宏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为前提条件,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钧达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形。

  (2)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下简称“《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下简称“《变更明细》”)以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支巧荣就其持股变动情况出具声明:“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钧达股份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钧达股份的任何内幕信息。自查期间内买卖钧达股份股票系基于对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与钧达股份本次重组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根据钧达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支巧荣出具的声明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变更明细》,支巧荣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经查询,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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