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3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07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937,619.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年3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9-11日,3月14-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3,464,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