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周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47,314,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16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146,918,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39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1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或以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坚先生、应莹庭女士、李军先生、金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应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3%;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应莹庭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金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劲先生、沈一开先生、赵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陈劲先生、沈一开先生、赵晓东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陈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沈一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赵晓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7,278,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海先生、姜阳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陶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选举任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47,27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2%;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姜阳燕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47,278,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7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志远、郭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7: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应坚、董事陈劲、董事沈一开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应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应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应坚先生,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应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应莹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应莹庭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劲、沈一开;

  审计委员会:沈一开(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劲、金旗;

  提名委员会:陈劲(主任委员、召集人)、赵晓东、应莹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沈一开、李军。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1)聘任应莹庭女士为公司总经理;(2)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聘任陈灵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相关简历附后)。

  李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为止。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桂许燕女士、杨小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潘文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桂许燕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电子邮箱:gxuyan@insulator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杨小捷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 0411-84305686;传真:0411-84307907;电子邮箱:yangxj@insulators.cn;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应莹庭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人民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委员;历任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杭州湖边邨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应莹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应莹庭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女儿。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应莹庭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杭州乾兴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宏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1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李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陈灵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灵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1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陈灵敏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 2:

  桂许燕简历、杨小捷简历、潘文英简历

  1、桂许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2020年8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2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桂许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桂许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桂许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小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部职员,兼任大连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小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小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杨小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潘文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潘文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潘文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7:3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监事陶丹女士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任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意见: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选举任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

  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张永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张永久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2022年 1 月 25日,公司收到张永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张永久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但在此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张永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等规定,张永久先生自2022年3月31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因此其股份减持计划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提前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

  张永久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相关单项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永久先生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张永久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张永久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的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精神,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记名等额投票方式,选举出陶丹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员简历附后)。

  陶丹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陶丹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丹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18年3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陶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陶丹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