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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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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4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453,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1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董事蒋伟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1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睿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8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022年3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孙晓乐先生、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和陈睿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孙晓乐先生、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和陈睿女士未减持所持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晓乐、蒋伟、陈睿,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进展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3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8.3%,担保期限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6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7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8.3%,担保期限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2、注册地点: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55,566.4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49,015.5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27.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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