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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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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2,725,3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冰箱、中央空调、家用空调、冷柜、洗衣机、商用冷链、厨卫等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三电株式会社(即原三电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电公司”)的并购,实现向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空调产业拓展。公司经营模式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63亿元,同比增长39.61%。分产品看,暖通空调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4.03亿元,同比增长30.00%;冰洗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0.18亿元,同比增长23.03%;其他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42亿元,同比增长319.67%。分境内外收入看,境内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6.02亿元,同比增长28.75%;境外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60亿元,同比增长58.2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亿元,同比下降38.40%,主要受家用空调经营亏损影响,每股收益为0.71元。公司持续紧抓资金管理,可比口径下的现金周期同比改善1.82天。

  各业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暖通空调业务

  报告期内,中央空调业务和家用空调业务均实现20%以上增长,其中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日立”)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11%。主要工作如下:①坚定执行“做高质量的好产品”战略,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公司持续强化技术领先优势,深耕绿色智能产品,海信日立《智慧节能低碳物联网多联式空调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号召,在2021年度“11.28全民空净节”中,海信中央空调蝉联空净行业至高荣誉“南山奖”,同时荣获“11.28全民空净节-卓越贡献奖”,产品竞争力获得行业一致认可。家用空调业务聚焦新风产品,主持制定家用空调领域首个新风空调行业标准——《房间空调器新风功能评价规范》,持续升级新风健康空调,致力打造全天候自然空气管家,为用户健康保驾护航。②持续推进家电智能化战略:公司完善智能家电技术布局,产品智能化水平、智能交互能力进一步提升,用户交互体验进一步增强。公司推出的行业首款场景中央空调——海信中央空调Ai家系列,通过智能面板实现联动场景,为用户提供多场景定制化智能解决方案,践行让AI技术赋能智慧健康生活。③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公司加强产销协同,提升海外产品竞争力,暖通空调产品出口规模创新高,出口份额稳步提升。

  (2)冰洗业务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冰洗业务盈利能力出现同比下滑。面对经营压力,公司冰洗业务聚焦产品,致力优化产品结构,主要工作如下:①完善产品矩阵,聚焦产品力提升:公司持续聚焦满足用户需求和提升用户体验,打造“超薄”冰箱精品,报告期内先后推出了海信真空·超薄冰箱、容声WILL SPACE超空间系列冰箱,满足“小体积大容积”的用户需求;中高端产品矩阵进一步完善,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奥维云网数据统计,多款高端产品年累进入畅销榜TOP20,容声冰箱线下年累高端占有率同比提升3.2个点。洗衣机方面,围绕“蒸烫洗”核心技术,布局洗干套装,完善高端全金属内桶三维动力产品和系列高端健康洗护精品,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洗护体验。凭借在科技创新、衣物养护等方面的卓越表现,海信洗衣机荣获2021年度中国洗衣机·干衣机行业健康洗护领军品牌奖,海信G30洗干套装荣获2021年度中国洗衣机·干衣机行业高端烘护领军产品奖。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加强产销协同,提升海外产品竞争力,冰箱产品出口规模创新高,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1年累计冰箱出口额位居行业第一。

  (3)汽车空调压缩机及综合热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完成了对三电公司的业务整合,围绕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四化特征,重新梳理并绘制了三电公司全球压缩机和综合热管理系统客户地图与客户战略,巩固客户资源优势;按照技术和市场双引擎驱动的原则,制定了三电公司未来技术路线图和技术预研项目;优化了三电公司的供应链条。主要工作如下:①制定全球客户发展战略,巩固客户资源优势:2021年下半年,公司高层多次开展重点客户拜访,通过加强交流,巩固三电的客户资源优势,同时,制定全球客户发展战略,增强后续业务合作。②完善产品管理机制,坚持技术领先发展战略:公司优化产品管理架构,强化统一的、面向全球的产品规划和产品管理能力;整合并优化全球研发资源,明确分工与定位,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预研,为三电公司的经营改善和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产品支持。③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产品力: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内的协同效应,利用全球化的供应链资源优势,为三电公司引入优秀供方资源,实施大宗材料全球集采,助力三电公司采购降成本;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物流费率,大大压缩航运和产品交付周期;导入成本分析工具,持续优化产品成本;借鉴家电集团家用电器业务的提效经验,开展一系列制造提效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说明:本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并购三电公司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股权款支付,将三电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三电公司的交割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已包含三电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本报告期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包含三电公司2021年6月至12月报表数据。若不考虑并表三电公司影响,本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24.49亿元,同比增长29.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8亿元,同比下降28.5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其中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12,445.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13%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与三电公司共同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本公司以21,408,512,000日元认购三电公司定向增发的83,627,000股普通股股份。本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并购三电公司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股权款支付,将三电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认购三电控股株式会社定向增发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认购三电控股株式会社定向增发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认购三电控股株式会社定向增发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慧忠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31,733,452.1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9,168,416.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01,839,551.13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472,865,703.39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241,538,883.32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总股本1,362,725,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1,623,229.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及批准《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022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等衍生品业务及组合,外汇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林澜先生、贾少谦先生、费立成先生、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同意本公司签订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保险合同,有效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八、十一、十二、十四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三)会议主持人:监事长刘振顺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31,733,452.1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9,168,416.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01,839,551.13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472,865,703.39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241,538,883.32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总股本1,362,725,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1,623,229.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31,733,452.1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9,168,416.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01,839,551.13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472,865,703.39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241,538,883.32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总股本1,362,725,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1,623,229.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本公司《公司章程》《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1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为已获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有资格根据内地审计准则向内地注册成立的H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本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90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结合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

  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即: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佳青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青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除以上(一)、3所述外,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3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随着本公司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本公司货币资金将进一步增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本公司的资金效益,为本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不用于投资范围涉及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本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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