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11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8.58%股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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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