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陈汉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汉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陈汉康先生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2,133,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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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