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2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广照先生、袁雄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叶广照先生简历
叶广照先生,中国国籍,男,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曾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历任企划课长、组装厂长及总装制造处负责人。2010年7月至2018年6月,加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制造副总、第二事业部总经理、监事等职。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加入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第一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加入卓翼科技,拟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叶广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叶广照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2、袁雄亮先生简历
袁雄亮先生,中国国籍,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9月加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集团研发中心及部分全资子公司运营等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任职副总经理,后因个人学习原因辞去上述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2年3月应邀回归卓翼科技,拟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袁雄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袁雄亮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叶广照先生,袁雄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叶广照先生,中国国籍,男,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曾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历任企划课长、组装厂长及总装制造处负责人。2010年7月至2018年6月,加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制造副总、第二事业部总经理、监事等职。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加入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第一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加入卓翼科技,拟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广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叶广照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袁雄亮先生,中国国籍,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9月加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集团研发中心及部分全资子公司运营等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任职副总经理,后因个人学习原因辞去上述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2年3月应邀回归卓翼科技,拟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雄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袁雄亮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叶广照先生,袁雄亮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他们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叶广照先生,袁雄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