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48%。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通达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12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1年2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66人授予股份792.9万股,该等股份于2021年2月23日上市。截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

  注: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报表数据,子公司层面净利润指标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48%,具体如下:

  ■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161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93.7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6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分均为A,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后)。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文件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和法律意见书中“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有误,现对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内容更正如下:

  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具体如下:

  更正后: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48%。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48%,具体如下:

  二、《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具体如下:

  更正后: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48%,具体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加强公告编制及发布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于近日在“招标采购\推荐中标侯选人公示”中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2年特高压工程第二批采购(驻马店-武汉等工程线路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1”)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2”),公示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公示期为3天。

  一、中标情况概述

  公示1中公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2年特高压工程第二批采购(驻马店-武汉等工程线路材料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711-22OTL01521003,分标编号:SG2274-1402-22002)包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物资为导地线。

  公示2中公示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711-22OTL01321002,分标编号:SG2202-1402-21002、SG2202-1402-21002、SG2202-1402-21002)包3、包10、包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物资为导地线。

  据公司测算,上述中标物资总价值共计人民币19277.939536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16%。

  二、中标公示主要内容

  上述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单位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公示1: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2032209945810_2018060501171107

  公示2: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2032210119576_2018060501171107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2、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定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集中招标代理平台和重大工程物资供应服务的专业机构,服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为电网建设、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提供招标代理和物资供应服务。

  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川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四川境内最主要的电网建设、运营和电力供应企业。

  4、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由原属东北电网公司的赤峰、通辽电业局和原属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兴安、呼伦贝尔电业局划转组建。主要负责内蒙古东部赤峰、通辽、兴安、呼伦贝尔四盟市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供电服务等工作,承担着内蒙古境内特高压及配套工程的前期协调、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任务。

  5、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电网建设、管理和运营为核心业务,是三峡外送的起点、西电东送的通道、南北互供的枢纽、全国联网的中心。

  6、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蝉联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优秀中央驻豫单位、河南省民生实事办理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四年获得全省脱贫攻坚考核“好”的最高等级评价,2021年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抗洪抢险保供电突出贡献单位。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以上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本公司获得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后续合同的签订、执行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重要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