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美锋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梁美锋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00股(包含本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2022年3月2日,公司接到公司高管梁美锋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2年3月2日,梁美锋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9%。截止本公告日,梁美锋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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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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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梁美锋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