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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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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1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6.13%减少至11.12%。其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98%减少至4.98%,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15%股份维持不变。

  2022年3月2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权益变动明细

  ■

  3、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长江电力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1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此次减持后,长江电力共持有公司股份197,96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长江电力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07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此次减持后,长江电力共持有公司股份169,88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9%。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长江电力于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3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此次减持后,长江电力共持有公司股份141,53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减持原因是根据长江电力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持的股份均为长江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限制,也不受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等规则限制。

  4.长江电力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表

  ■

  (二)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股东情况如下图。

  ■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江电力在境内、境外拥有申能股份、湖北能源、广州发展、三峡水利、国投电力、川投能源、桂冠电力、秘鲁路德斯公司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海电力股份的目的是基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海电力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上海电力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电力421,926,2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13%。其中,长江电力直接持有上海电力261,073,4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98%;三峡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电力160,852,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电力291,068,0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12%。其中,长江电力直接持有上海电力130,215,2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98%,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三峡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电力160,852,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1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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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130,858,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资本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68 号

  联系电话:021-23108800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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