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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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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017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王平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鹏锂业”)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春鹏锂业先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自筹资金的筹措手段包括但不限于:①春鹏锂业申请银行借款;②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向春鹏锂业提供资金支持;③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股权增资、借款等形式提供给春鹏锂业。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并决定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8月28日),如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在此之后若“中矿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鹏锂业”)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充分发挥公司锂矿资源储备和锂盐冶炼加工的技术优势,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春鹏锂业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以北、泉州大道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梅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春鹏锂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3、 建设规模及产品

  建设规模为3.5万吨高纯锂盐,主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副产品为无水硫酸钠,项目建设周期约12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厂房、原料库、成品库、罐区、锂渣库、冷冻站等设施;(2)购置转型窑、酸化窑、酸化冷却窑、收尘脱硫脱硝系统等主要设备。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春鹏锂业先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自筹资金的筹措手段包括但不限于:①春鹏锂业申请银行借款;②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向春鹏锂业提供资金支持;③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股权增资、借款等形式提供给春鹏锂业。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经历高速发展期,以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为代表的高端锂盐产品市场需求稳定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金公司研报预测,全球锂需求将从2021年的43万吨LCE增至2025年的150万吨LCE。

  (2)公司锂盐一期“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和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已于2021年8月投产。公司通过2.5万吨锂盐项目的建设获得了宝贵的建设管理经验,相关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管理组织机制得到了全面的实践检验,产品投放市场后,获得市场头部企业的完全认可,项目后续产能释放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基于锂盐一期项目的成功建设经验,预计新建3.5万吨高纯锂盐二期项目将能更顺利、更高效的实施完成。

  (3)公司在锂矿资源保障拓展方面为锂盐扩产打下坚实基础。公司所属Tanco矿山保有未开采锂矿石资源储量折合27.71万吨Li2CO3当量;公司拟收购的津巴布韦Bikita矿山是一座成熟且在产的矿山,探获的保有锂矿产资源量折合84.96万吨Li2CO3当量。上述锂矿资源保障可为公司锂盐生产线提供中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4)3.5万吨高纯锂盐生产线建成实施,将扩大公司锂盐产品的生产规模,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原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锂盐产品价格及市场需求受下游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市场的推广情况、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

  (2)生产、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产量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不断提升设备品质、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但是未来仍存在建设项目和实施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矿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0 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 593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

  3、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中矿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6月11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矿转债”自2020年12月17日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15.53元/股。

  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因公司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由15.53元/股调整为15.48 元/股。

  2021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因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6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2日起由15.48元/股调整为15.47元/股。

  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因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3日起由15.47元/股调整为15.42元/股。

  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之日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1,930,500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6日起由15.42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5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并决定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8月28日),如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在此之后若“中矿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中矿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即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中矿转债”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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