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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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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2-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宏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803,68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38%。

  (2)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44,373,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0人,代表股份259,315,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0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分别是:

  (一)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9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并组织回复。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关注函》的回复工作,但鉴于部分问题涉及的数据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尚未按监管要求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2月18日前回复《关注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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