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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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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2年1月25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建祥。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53,915,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3532%。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3,875,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337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4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王建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1.2  选举姚其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1.3  选举宋兆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1.4  选举刘丙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1.5  选举程树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1.6  选举黄让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875,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254%,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87,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02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范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2.2  选举江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2.3  选举张姗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刘占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3.2  选举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911,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9922%,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123,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99.89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1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1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韩明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选举赵有中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并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刘占成、刘君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赵有中个人简历:

  赵有中,男,1980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4月进入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类胶粘剂的开发与应用。历任研发部工程师、聚氨酯研究室主任,现任公司新材料板块副总工程师、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赵有中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有中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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