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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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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协同效应、扩大公司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特长和优势,公司拟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在桂林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由公司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在前次合作范围外增加消费电子配套充电模组业务,桂林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公司沟通信息推进合作。公司本次计划总投资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其中投入的固定资产约15亿元。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补充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办理本次交易后续工商变更等法律手续相关文件,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项目合作前提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意向搬迁转移方案顺利实施,具体项目合作过程中尚存在无法如期实施搬迁方案协议作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及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如因客观因素需要对项目协议、实施地点或者项目规模等进行调整,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项目调整审批,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额。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桂林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法人公司,投资建设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打造“领益智造智能制造产业园”,主要产品为结构件,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桂林领益工厂已于2021年12月6日正式开工,后续公司将综合考虑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布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安排投资进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协同效应、扩大公司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特长和优势,公司拟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在桂林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公司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在前次合作范围外增加消费电子配套充电模组业务,桂林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公司沟通信息推进合作。

  公司本次计划总投资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其中投入的固定资产约1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本次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补充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办理本次交易后续工商变更等法律手续相关文件,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署对方介绍

  名称:桂林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桂林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桂林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桂林市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桂林市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鉴于甲乙双方优势互补,且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为尽快推动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实施,双方经进一步友好协商,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2、项目合作内容及合作目标:项目选址位于桂林经开区华为合作区,用地约500亩,总投资约60亿元(含甲方负责投入的厂房、宿舍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约40亿元,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约15亿元,流动资金约5亿元),引入消费电子配套充电模组业务,研发生产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子产品的电源适配器和充电器。

  3、项目合作模式:采取“政府重资产、企业轻资产、定制化建设”的方式,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要求投资建设工厂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投资生产设备并组织生产。

  4、项目建设要求:在乙方明确产业搬迁转移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工厂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并开工建设。

  (二)政策支持

  甲方向乙方提供厂房及配套场所建设、租金补贴、专项扶持、设备补贴、物流补贴、住房支持、出口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落实本协议第二条政策支持的各项条款。

  2、甲方全程协助乙方代办项目报批。

  3、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4、甲方争取把本协议项目列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并帮助乙方及合作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产业优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项目合作意向定金人民币500万元整。意向定金在项目正式投产1年后无息退回。

  2、乙方承诺在产业搬迁转移方案确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本协议项下由乙方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在桂林成立的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包括前期双方已履行的协议部分,乙方为项目公司的连带责任方。

  3、项目生产生活所需的动力、环保设施和设备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及后期的运行维护。

  (五)联络机制

  为更好贯彻上述合作协议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甲方指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指定乙方高管组成的管理团队作为项目联络单位,代表一方与对方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共同推进双方合作。

  (六)其他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目合作的前提为乙方意向搬迁转移方案顺利推进落实,如意向搬迁转移方案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无法实施,则本协议自动废止。

  协议的各项合作内容以双方根据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具体合同、协议等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合作前提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意向搬迁转移方案顺利实施,具体项目合作过程中尚存在无法如期实施搬迁方案协议作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及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2年2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关于签署〈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合作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证券部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雷曼君、陈晓晓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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