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2月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2月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号)核准及结合2020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589,367股,发行价格为10.9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264,799,993.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3,346,782.4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1,453,21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136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6,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6,753.0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3,246.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9日、2022年2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2021年2月9日扣减发行费用20,000,000.00元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含税)23,346,782.43元差异3,346,782.43元,是由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3,346,782.43元,已由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

  2、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募集资金中1,500,000,000.00元应用于“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已按照要求将1,500,000,000.00元拨付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禄丰钛业用于建设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禄丰钛业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4,793,852.2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2,220.00万元左右(按一年期LPR3.7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会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4月)》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佰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可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同意龙佰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钛业”)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129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2、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374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均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禄丰钛业、武定钛业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