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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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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09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海创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各方按照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临2021-025)。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各方按照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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