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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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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1年1月31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Polypore International,LP(以下简称“Polypore”)的下属子公司Polypore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olypore Hong Kong”)签订Agreement on Subscription For Capital Increase和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同意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284万元和人民币4,116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合资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51%的股权,Polypore Hong Kong持有其49%股权,双方对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25,000万元;首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再次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45,400万元,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136,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号)。

  2、2021年2月24日,由于Polypore自身的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对手方由Polypore Hong Kong变更为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以下简称“PPO HK”),PPO HK是Celgard, LLC的全资子公司,是Polypore的全资孙公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

  3、2021年7月,本次交易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号)。

  4、2021年9月,上海恩捷和PPO HK完成对合资公司的第一次增资,合资公司对其股东及出资情况、董事和监事等进行变更,合资公司名称由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恩博”)。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下属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9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恩捷和PPO HK签订的Agreement on Subscription For Capital Increase和Joint Venture Agreement,上海恩捷和PPO HK于近日完成对江西恩博的第二次增资,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宜春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工商登记变更的主要事项

  (1)注册资本由“8400万人民币”变更为“45400万人民币”

  (2)投资总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变更为136,000万元

  (3)变更前,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

  变更后,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江西恩博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MA39TRN25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区永安路以南有训路以东

  (5)法定代表人:Alex Cheng

  (6)注册资本:454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8)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资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时,按照宜春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的要求,江西恩博对《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一并进行了备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开展合作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合资公司未来尚存在因合作、技术、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运营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合资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以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督促合资公司审慎开展业务。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恩捷转债”将于2022年2月11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恩捷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

  3、除息日:2022年2月11日;

  4、付息日:2022年2月11日;

  5、“恩捷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恩捷转债”本次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10日,凡在2022年2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2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年2月11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约定,在“恩捷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恩捷转债”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恩捷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95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人民币160,000.00万元(1,6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人民币160,000.00万元(1,6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2月2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恩捷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恩捷转债”第二年付息,期间为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票面利率为0.6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恩捷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恩捷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恩捷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恩捷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恩捷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恩捷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恩捷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恩捷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恩捷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对“恩捷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根据新世纪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0)100053),维持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根据新世纪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1)100043),维持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恩捷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60%,每10张“恩捷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80元;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恩捷转债”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2年2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恩捷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恩捷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禹雪

  咨询电话:0877-8888661

  电子邮箱:groupheadquarter@cxxcl.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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