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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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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0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亚太事务所称因其审计项目较多,在审计工作的时间和人员安排上存在较大困难,难以抽调足够人员为公司提供相应服务,故不再接受公司的续聘委托。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组织召开2021年报审计机构招标会议,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发出邀请。按照公司招标相关规定,评委们通过价格、商务、技术等方面,对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最高分中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议案》

  近期,河南洛阳、郑州、许昌、安阳等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凸显。为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将购买一批价值不超过150万元的防疫物资,定向捐赠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0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公告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近期,河南洛阳、郑州、许昌、安阳等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凸显。为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将购买一批价值不超过150万元的防疫物资,定向捐赠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焦作市马村区疫情防控工作,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0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告知函》。亚太称因其审计项目较多,在审计工作的时间和人员安排上存在较大困难,难以抽调足够人员为公司提供相应服务,故不再接受公司的续聘委托。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3、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为本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亚太《告知函》。亚太称因其审计项目较多,在审计工作的时间和人员安排上存在较大困难,难以抽调足够人员为公司提供相应服务,故不再接受公司的续聘委托。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组织召开2021年报审计机构招标会议,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发出邀请。按照公司招标相关规定,评委们通过价格、商务、技术等方面,对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最高分中标。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鉴于亚太不再接受公司的续聘委托,公司已通过招标程序,并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拟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事项,由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安排实施,公司确保审计业务的独立性。

  三、关于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会议,根据公司招标结果,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认为,大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1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 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三)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4日,9:00 至 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 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注明□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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