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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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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2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芯投微滤波器芯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本项目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本次芯投微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是公司投资的滤波器项目在国内新建产能的前提,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股公司芯投微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及其他补充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22年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重要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在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2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2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10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2年2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参股

  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下属公司的参股公司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投微”)章程规定,本次签订协议事项已经芯投微董事会决议通过。

  3、本次芯投微签订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将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实施。因芯投微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公司将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芯投微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5、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6、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芯投微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了《芯投微滤波器芯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芯投微滤波器芯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将在有关部门流程完成后正式签署。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芯投微董事会决议及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副董事长暨芯投微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下与公司相关的投资协议和合同等;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本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芯投微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是公司投资的滤波器项目在国内新建产能的前提,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书》在协议双方正式签署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相关投资制度的规定,芯投微为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本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协议

  1、合作双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芯投微电子滤波器研发生产总部项目。

  (2)项目投资额: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

  (3)项目内容:芯投微利用相关控股子公司成熟的技术及产业化资源,建设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设计及生产总部项目。

  (4)项目公司:乙方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主体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亿元。项目公司在合肥高新区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15年(自乙方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算)。

  3、项目用地、环保约定

  (1)项目用地位于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某地块,最终位置及面积以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2)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高新区相关环保要求。

  4、项目建设

  (1)甲方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满足乙方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基本条件。

  (2)乙方或其项目公司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项目需实质性开工。

  5、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在商务审批、用地申请、规划建设、环评、融资和其它政府审批事项方面给予乙方项目最大支持。

  (2)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按照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最终平面布局、规划设计等,以合肥市及高新区相关审批为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地块内建筑物擅自处置,租赁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用地。

  (二)补充协议

  甲方对乙方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补贴和研发投入补贴等政策支持。具体政策兑现的程序、标准等按照协议签订时合肥高新区出台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管理办法执行。如遇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则应按新政策执行。

  四、项目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主要风险

  1、项目投资背景与目的

  公司下属公司与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投资境内合资公司芯投微,通过芯投微控股滤波器子公司进入射频前端领域。芯投微在合肥设立了项目公司-合肥芯投微电子有限公司、组建了专业团队,将充分利用合肥市突出的区位、人才及科技资源优势投资建设项目工厂,促进本滤波器项目在国内的落地,结合芯投微的海外产业布局,将芯投微打造成全球领先的射频前端公司。

  2、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本次签订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投资较大,芯投微将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实施。因芯投微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公司将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芯投微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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