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2-00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068,768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26日。

  一、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2、2017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授予人数333名,授予数量7,780,000股。

  5、2018年1月26日,公司完成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332名,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7,770,000股。

  6、2018年10月31日,公司对91,9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7,678,056股。

  7、2019年6月2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77,307,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981,473股。

  8、2019年12月12日,公司对1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851,473股。

  9、2020年2月3日,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共计3,291,031股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560,442股。

  10、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152,2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408,236股。

  11、2021年1月26日,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共计3,264,513股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143,723股。

  12、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55,801,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4,086,840股。

  13、2021年10月21日,公司对18,0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4,068,768股。

  二、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的约定,自2022年1月26日起,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将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对标企业调整

  天夏智慧(000662.SZ)于2021年4月摘牌退市。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中“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对标企业调整的规则条件,因而将其调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2、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宝信软件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标条件。具体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其他激励对象均为“较优秀”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宝信软件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三、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情况

  根据宝信软件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18人,按照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068,76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677%。具体如下: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26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68,768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基本满足,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自2022年1月26日起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