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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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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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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

  王继亮何泉成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对锋龙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2年 1 月7日

  (二)培训地点:锋龙股份1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王继亮、肖霁娱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五)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内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股票减持限制性规定,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通过案例分析方式加深对相关规则制度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对股票减持的限制性规定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继亮何泉成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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