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5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蔡晓丽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安行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安行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熊宇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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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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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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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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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行先生、熊宇先生和郭健先生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