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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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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编号:2022-00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梁辉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梁辉、金朝阳、帅曲、韩丹丹、王晋勇、张萱、车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晋勇、张萱、车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3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梁辉  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承销保荐工作,历任项目经理助理和高级经理等职;2009年4月至2018年7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承销保荐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董事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和董事总经理等职。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在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金朝阳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6月至今任北京融亨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3、帅曲  男,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硕士生实务导师。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韩丹丹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华夏之本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晋勇  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任教;1989年10月至1992年7月,脱产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习;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在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工业处任助理研究员;1994年6月至1998年3月,在国家计划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任副研究员;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先后任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1年9月至2007年2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行总监、副总裁;2007年3月至2013年1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兼任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1月起任名誉董事长;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西部证券(002673)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利亚德(300296)独立董事、泰豪科技 (600590)独立董事、精功科技(002006)独立董事、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张萱  女,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任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9年7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目前兼任兴业股份(603928)独立董事、三钢闽光(002110)独立董事、绿菌生态(002887)独立董事、北京农商银行外部监事;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车磊男, 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8月至1995年7月,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教师;1995年2月至2004年11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8月,在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在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9年10月至2019年6月,在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20年5月至今,在温州禾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目前兼任上海普天(OC400073)独立董事等职务;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6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6日

  至2022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2至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登记日期: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9:00—15:00。

  2、会议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

  3、联系方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陈秀娟

  4、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2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侃明、蒋安娣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秀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黄侃明:男,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在银河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代表处历任运营专员、运营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在浙江大学脱产学习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在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历任咨询顾问、咨询经理、咨询总监;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在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企业管理组组长,总裁办主任;2018年5月至今,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管理经济师,现任企业战略与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蒋安娣:女,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6年任职北京融亨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任北京融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陈秀娟: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并从事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作,2021年8月起任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陈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陈秀娟: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并从事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作,2021年8月起任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晋勇先生、张萱女士、车磊先生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晋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晋勇

  2022年1 月7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萱

  2022年1月7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车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磊

  2022年1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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