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6000812,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锂膜”)于2022年1月7日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6000491,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有效期三年。

  明冠锂膜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明冠锂膜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