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鸣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及通讯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婕、李怡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