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期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共购买了3笔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94天)、10,000万元(30天)、10,000万元(30天);公司在招商银行共购买了10笔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分别为40,000万元(25天)、15,000万元(32天)、15,000万元(34天)、20,000万元(37天)、20,000万元(37天)、20,000万元(30天)、20,000万元(39天)、15,000万元(31天)、15,000万元(31天)、20,000万元(24天);公司在中国银行共购买了2笔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分别为18,000万元(62天)、10,000万元(35天);公司在交通银行购买了1笔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28天);公司在光大银行购买了7笔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分别为50万元(7天)、9,345万元(14天)、7,735万元(7天)、7,575万元(7天)、7,485万元(7天)、5,565万元(7天)、5,490万元,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02,245万元。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交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光大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3,366,73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6,769,502.6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500,8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6,268,672.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261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1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4,581,0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3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16,148.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6,383,790.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397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600万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417,590.51(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6,582,409.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3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152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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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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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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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07,244.3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为108,4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96%。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情形。
(三)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所得)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得)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1)。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所得)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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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