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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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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1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合肥宝能城Shopping Mall、T7酒店项目业主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宝汇置业”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皖01民初41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本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相关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结算工程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49,149.7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4月,签订了《合肥宝能城Shopping Mall、T7酒店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此后,原告依约组织进场施工,但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工程施工范围并多次要求停工,多次拖欠应支付的工程款,致使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并导致原告遭受损失。

  截至目前,原告已完成合同内工程、签证、基坑加固、材料调差等金额合计76,344.46万元,被告仅支付工程款29,133.50万元,拖欠工程款共计47,210.97万元。为此,原告于2021年12月向被告发出书面通知书,解除案涉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原告认为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72,109,656.20元(暂定,最终以实际评估鉴定金额为准);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损失暂计19,388,074.78元(暂定,最终以实际评估鉴定金额为准);

  3、判决原告就上述诉讼请求确定的金额对案涉项目在建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已在立案时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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