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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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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部分上游企业停产的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披露了收到上游焦化企业停产的告知函及公司将启动对外转让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工作等相关事项,现就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本次停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热电业务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0,434.53万元,占公司当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4%,本次受上游企业停产影响拟关停一台发电机组,其2020年度营业收入占当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预计停产时间三个月以上。

  二、本次资产出售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热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以及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三大类。

  公司热电业务及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与西安道恒同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兴民、陕西众鑫同创数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博德恒业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梵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及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绿能慧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 8,300 万元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绿能慧充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21年10月31日,绿能慧充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9,352.25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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