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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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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1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75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 年1 月7 日起,降低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

  (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三、重要提示

  上述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1月7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

  网址:www.xc-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加强身份识别,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作如下提醒:

  一、个人投资者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平台和微信服务号)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对于尚未提供身份证件影印件的个人投资者,本公司将有权拒绝其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的认申购、转换、新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交易申请。请个人投资者及时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完成身份证件影印件的上传操作,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本公司将持续开展个人投资者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证件有效期、国家或地区、性别、居住国家或地区、居住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职业、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账户实际控制人、账户实际受益人、对账单寄送方式、居民税收类型等。请个人投资者及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二、非自然人投资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投资者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本公司需登记核实非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机构类型、产品名称、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联行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注册国家或地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币种、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法人证件有效期、经办人名称、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经办人证件有效期、行业明细、经营范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受益人名称、受益人国家或地区、受益人证件类型、受益人证件号码、受益人证件有效期、受益人地址、受益人类型、受益人自然人类型、CRS机构类型、CRS税收居民身份。等。

  如非自然人投资者留存在本公司的上述信息已过期、缺失、错误或变化,请及时提供或更新。对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的,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相关业务,请非自然人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投资者身份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各类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因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75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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