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基于规范运作、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除本公告“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所述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其他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3,000万元、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7,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 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相关认购材料。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