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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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2、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3、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1,53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5%,且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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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拟减持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