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
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达广基金”)协商一致,自2022年1月10日起,终止中正达广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中正达广基金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托管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dfa66.com
客服热线:400-930-6677
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客服热线:400-6767-52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