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对旗下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将自2022年1月5日(含当日)起正式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在“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三)估值方法”中将
原表述:
“7.汇率
人民币对主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修改为:
“7.汇率
本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所涉及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应当以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为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采用估值日伦敦时间下午四点(或能够取到的离下午四点最近时点)由彭博信息(Bloomberg)提供的其它币种对美元的汇率套算。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经协商可对所采用的汇率来源进行调整。
若无法取得上述汇率价格信息时,以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所提供的合理公开外汇市场交易价格为准。”
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