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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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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通知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6日(公告编号:2021-059)

  2.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4日

  3. 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先生

  7.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7,948,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9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6,449,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1,498,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4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916,5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916,5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57%。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全部提案均表决通过,详细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48,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津药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程序、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50,证券简称:龙津药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8.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 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年12月30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董事会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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