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恢424号、425号),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持有的136,870,300股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和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所有,相关权利自裁定送达买受人起转移。截至本公告日,其中37,430,000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1年11月19日和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所持有的136,870,300股股份被竞拍成功。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其中37,430,000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被动减持
由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部分质权人对其持有的股票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导致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被动减少。
2、司法拍卖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持有的136,870,300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经公司查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已经全部成交。竞买人张寿春、许小萍已经缴清拍卖价款,其中张寿春受让的37,430,000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
二、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园林总股本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896,580,594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33.39%,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445,422,977股,占公司总股本16.59%;唐凯先生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154,012,147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5.74%,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154,012,147股,占公司总股本5.7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园林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680,640,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229,483,268股,占公司总股本8.55%;唐凯先生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153,912,147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5.73%,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153,912,147股,占公司总股本5.73%。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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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张寿春受让的37,4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1.39%。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司法拍卖及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