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01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69,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97,64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0号),已登载于2021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323%,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2.9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0,498,4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69,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97,64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02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0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00元/股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目前已处于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3月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18,152,415张,已于2021年3月18日登记完成,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海正定转”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一、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6元(含税)。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2,736.11万股。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99号)。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在配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HPPC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HPPC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回购价格为8.74元/股。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实际回购注销登记限制性股票173,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12月22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8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9号)。
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正定转”转股价格为 13.00元/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海正定转”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目前“海正定转”处于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03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6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约定,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的18,152,415张可转债及该等可转债转股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将于2022年3月17日结束,目前尚未解除限售,未满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条件,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6元(含税)。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2,736.11万股。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0元/股。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3.0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正定转”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一)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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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